為進一步加強上海市公共衛生人才培養工作,打造高水平的公共衛生人才隊伍,提升核心競爭力,落實《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體制機制健全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的若干意見》,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市衛生健康委等四部門制訂的<上海市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現啟動“上海市公共衛生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人才培養項目申報受理工作,包括公共衛生優秀學科帶頭人培養計劃(以下簡稱公衛學科帶頭人計劃)和公共衛生優秀青年人才培養計劃(以下簡稱公衛優青計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范圍
涵蓋傳染病、流行病、兒少衛生與婦幼保健、環境與職業衛生、營養與食品衛生、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心理和精神衛生、病原微生物與生物安全、核醫學與放射衛生、寄生蟲病與病媒控制、衛生檢驗與檢疫、急救與應急處置、公共衛生管理等公共衛生重點領域,擇優選拔優秀學科帶頭人和優秀青年人才培養對象。
二、資助數量與資助強度
公衛學科帶頭人計劃選拔資助40位培養對象,給予每位培養對象市財政經費資助不超過45萬元。公衛優青計劃選拔資助60名培養對象,給予每位培養對象市財政經費資助不超過30萬元。具體資助金額根據財政預算經費實際情況調整。
三、申報條件
(一)遵紀守法,作風嚴謹,具有堅定的政治立場、優秀的學術道德、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
(二)公衛學科帶頭人計劃申請者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則上應具有碩士以上學歷和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具有堅實的專業和理論知識,較強的自學能力和創新能力,掌握所在學科國內外發展的前沿動態,有一定的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有較強實際操作能力和解決本專業較疑難復雜問題的經驗,已成為本部門的主要業務骨干并已作為本單位重點培養對象。
(三)公衛優青計劃申請者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應具有碩士以上學歷和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對本專業基礎知識及實踐技能有較深厚的基礎,有發展潛能,具有較好地了解、學習所在學科國內外發展動態和新技術的能力。
(四)申請者所在單位應為全市各級各類公共衛生專業機構、承擔政府公共衛生職能且從事疾病預防控制工作任務的醫療機構、醫學院(校)及相關科研院所等。
(五)實行限項申報。市級公共衛生專業機構推薦申報公衛學科帶頭人計劃和公衛優青計劃各不超過6名;承擔政府公共衛生職能且從事疾病預防控制工作任務的醫療機構、醫學院(校)及相關科研院所推薦申報公衛學科帶頭人計劃和公衛優青計劃各不超過5名;各區衛生健康委推薦申報公衛學科帶頭人計劃和公衛優青計劃各不超過4名。
(六)申報項目內容不得與其他已列入資助計劃的項目內容重復,已納入同級別及以上人才計劃的培養對象不得重復申報。
四、推薦與遴選
各單位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對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后向市衛生健康委推薦。其中,區級單位需向所在區衛生健康委推薦,區衛生健康委對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并初步篩選后,向市衛生健康委推薦。市衛生健康委將組織專家評審,擇優資助。
五、報送要求
填寫《上海市公共衛生優秀人才培養計劃申請書》(見附件1),用A4紙打印,一式五份,簽章完整,裝入檔案袋。檔案袋上需標明申請者姓名,單位和所在學科名稱。填寫《上海市公共衛生優秀人才培養計劃申報匯總表》(見附件2),用A4紙打印一份,加蓋公章。
各單位要對提交的資料認真核實,確保資料的真實性。于7月5日(星期三)17:00前報送至上海市靜安區華盛路82號(恒盛大廈)4樓,電子版發送至郵箱:kjzx@stemc.sh.cn,郵件注明“公衛學科帶頭人計劃”或“公衛優青計劃”。附件請從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科研管理平臺https://kygl.shdrc.org/下載電子版。
六、聯系方式
上海市科技咨詢有限公司 李翠,電話:53080900轉402、15021796218
市衛生健康委科技教育處 肖翔、王劍萍,電話: 23117975、23117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