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客服
行業資訊 | 2014-5-14
家庭病床是順應社會發展而出現的一種社區醫療護理模式,體現了“大病進醫院,小病和康復在社區”的醫療發展方向。但與患者對家庭病床的迫切需求相比,目前國內社區所能提供的家庭病床服務還顯得十分匱乏。
家庭病床是以家庭作為護理場所,選擇適宜在家庭環境下進行醫療或康復的病種,讓病人在熟悉的環境中接受醫療和護理,既有利于促進病員的康復,又可減輕家庭經濟和人力負擔。家庭病床的建立使醫務人員走出醫院大門,最大限度地滿足社會醫療護理要求,服務的內容也日益在擴大,包括疾病普查,健康教育與咨詢,預防和控制疾病發生發展。從治療擴大到預防,從醫院內擴大到醫院外,形成了一個綜合的醫療護理體系。
從上世紀70年代開始,家庭病床就已經在我國各地初步建立,開始出現了專科性的家庭病床,家庭病床也逐漸成為社區護理的主要形式。但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到目前其仍遠遠不能滿足人們的需求。從目前各地區家庭病床發展的情況來看,家庭病床的建立有一定的門檻限制,并且受服務水平、人才資源、服務理念等因素的影響,家庭病床一直處于緩慢發展狀態。
建立有“門檻”
根據不同地區的社區服務情況來看,每個地區患者建立家庭病床的限制有所不同。北京市某社區服務站某負責人指出,患者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家庭病床,一般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患者年齡偏大,行動不便,其病情適合在家中進行醫療,如糖尿病、腦卒中后遺癥患者;出院后恢復期仍需治療、康復的患者;到醫院連續就診困難的老弱病殘患者;需要支持治療和減輕痛苦的晚期腫瘤患者。
同樣的,在青島,居家醫療護理是為患有常年不能間斷治療的慢性病患者而設置的,已經取得門診大病資格的老年患者也可以申請辦理,但是必須滿足幾個條件:生活不能自理,長年臥床,同時符合住院條件,需要臨床醫療護理。受設備和條件所限,對于病情復雜、治療要求較高、預計醫療費用較大的患者,社區醫務人員一般會建議其到上級醫院住院治療。
而在南京,參保職工辦理家庭病床必須符合醫保政策規定,家庭病床治療周期不超過6個月。并且由于種種原因,社區衛生院會嚴格控制病種,僅選擇風險小的患者開展工作,比如腦中風患者長期臥床容易引起褥瘡,醫護人員可以開展褥瘡治療和護理,幫助患者活動肢體;有習慣性流產病史的孕婦懷孕后需要注射黃體酮保胎,醫護人員可上門服務;為癌癥患者提供臨終關懷服務,如提供口服藥物或肌肉注射,觀察患者的病情變化。
發展受多方限制
綜合各地區家庭病床發展情況,其需求量很大,但一直發展緩慢,原因在于以下幾個方面。首先,家庭病床存在醫療風險。由于目前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保障醫護人員在家庭環境下開展治療,因此在家中開展治療存在較大風險。比如患者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居家輸液問題,萬一出了事患方又不承擔任何責任,這讓社區醫生很被動。
其次,服務水平和人才資源的限制。家庭病床的政策對老百姓是利好的,但按照中心目前的整體水平,同時負責十幾個家床病號,已經達到飽和。如果多增加患者,人手有限,服務質量可能會跟不上。還需要注意的就是,由于家庭病床的大部分工作是護理,這要求護士具備較高的綜合素質,除了熟練掌握靜脈輸液、肌肉注射、外科換藥及導尿灌腸等技能外,還應具備全科護理知識和良好的人際溝通能力。然而,我國目前能夠從事社區家庭護理工作的人才十分稀缺。
第三,關于家庭病床的收費,各地區都沒有明確標準。由于受過去服務理念的影響,對于家庭咨詢、家庭保健、家庭康復指導等項目,居民沒有付費意識,也不愿付費,加之政府投入力度不足,影響了工作人員的積極性,阻礙了家庭病床的可持續發展。
第四,由于絕大多數地區的家庭病床沒有被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家庭病床患者不能享有和醫院住院患者同等的醫保報銷待遇,這就使得參保人員有病時只能選擇去醫院,直接后果就是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喪失了醫保“守門人”的作用。
推薦產品
相關新聞